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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少年真荒唐 欲买摩托偷存折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椿寿) 年纪才满十八岁的高某,日前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

高某是慈溪市逍林镇新园村人,在未满十八周岁前,先后犯抢劫、盗窃罪两次共被判刑三年半。去年4月5日,第二次刑满释放时才满十八周岁。一个月后的5月15日晚,他从慈溪浒山镇一家网吧出来,指使林某等两人,将他人停放在浒山镇北大街101弄附近的一辆柳州五菱小货车推走,当该两人被抓时他却趁机逃走,还臭骂那两人是“饭桶”。而后,他结识安徽、河南籍的马某、李某及我市刑满释放人员钱某等人,自称“高手”,频频结伙作案,且屡屡得手。去年7月5日晚上,他带领“兄弟”们在慈溪横河镇石堰小学窃得电脑、相机,又窜至我市盖北镇某学校,盗窃“联想”电脑两台等物,而后,在谢塘镇一家超市、盖北镇一家通信商店大肆盗窃,直到去年8月28日高某与同伙等4人落网上虞,至今已共盗窃10余起。

检察院起诉书认定,高某为主参与盗窃9起,所窃财物达302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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