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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栽了!

当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50余件



本报讯 (记者 章海宁) 临近元旦、春节,又到了烟花爆竹买卖旺季,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有所抬头。12月23日,我市公安、安监等部门联手采取行动,在上浦镇一举查获一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当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50余件。

23日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这家位于上浦镇的企业仓库,发现仓库内杂乱地堆放着“百花争艳”、“满堂红”、“浏阳花炮”等各类烟花爆竹。而在这些烟花爆竹的周围,还存放着染色纱、棉制品等原材料。这样的环境根本不具备烟花爆竹存放条件,一旦发生意外,后果显然不堪设想。经清点,这些烟花爆竹多达153件,执法人员用了两辆卡车才将其全部运走。

随后记者又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该经营户的经营地点,只见该店铺烟花爆竹和其他副食品杂乱地堆放在一起。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例,烟花爆竹实行定点经营制度。省内、外生产企业供货实行专用封签管理、防伪码标签管理,并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委托的单位行使管理职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即从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需设置安全可靠储存场所;零售必须做到专柜销售专人管理,配备必须的消防安全器材,不得与其它易燃物品同一场所经营等。由此可见,该店根本不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条件。

目前,当事人董某已被警方依法传询,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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