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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起全市实行婚姻集中登记


本报讯 (记者 高放) 12月26日起,全市将实行婚姻集中登记。18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婚姻集中登记工作进行部署。副市长郑建庆提出工作要求。

实行婚姻集中登记,是根据省、绍兴市要求而实施的。据介绍,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条例较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取消了许多对婚姻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前置条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但由于管理措施未能及时跟上等原因,各地也相继出现了一些问题。此后,省、绍兴市政府发文明确要求,各地进行婚姻集中登记工作。我市经过准备部署,确定了婚姻集中登记的时间。

婚姻登记工作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文明程度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郑建庆要求与会者充分认识到婚姻集中登记的重要性和实施婚姻集中登记的积极意义,要看到婚姻集中登记有利于规范婚姻登记,提高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质量;有利于实现资源整合,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有利于对计生工作的管理,提升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功能,明确婚姻集中登记的时间、人员相关工作职责等。我们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优质服务、依法办理,互相协作、密切配合,把婚姻登记这桩喜事办好。

市民政局、档案局就有关婚姻集中登记事项和集中登记前的登记工作、档案整理等提出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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