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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回头浪子”打开一扇门

我市多策并举加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徐芳 通讯员 余秋娟)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再出新举措,今后一个时期,归正人员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深切体会到我市努力创建文明法治、宽容谅解的社会环境给他们带来的影响,促成他们发奋图强,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据悉,我市把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建设“平安上虞”、构建和谐社会、主动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治本之策,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由党委或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有关组织为成员的工作领导机构,并把司法所统一纳入维稳中心,配优配强司法所人员。在有归正人员的社区(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责任,形成“一对一”帮教工作机制,从而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安帮工作组织网络。

同时,我市还将安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大经费投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明确了综治委、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劳动与社保等职能部门的安帮工作,有关社会群团组织也将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我市还对归正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据悉,对安置归正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40%及以上的,经批准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归正人员自谋职业的,工商、税务部门要提供“绿色通道”,并给予三年免征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归正人员在服刑、劳教前已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归正人员家庭收入符合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在农村落户的归正人员,当地村委会应及时分配承包责任田,有关乡镇、街道要帮助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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