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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环境整治督查小组评价我市

措施实 行动快 成效显


本报讯 (记者 徐芳) 9月8日,绍兴市整治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前来我市,对我市前阶段工作开展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吉太向督查组一行汇报了我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市监察局、环保局、安监局、信访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汇报座谈会。

据悉,我市在全省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整治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重点区域环境整治、环境监管执法、环境信访调处和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力度,极大地促进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使我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维护了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绍兴市督查组在认真查看了我市有关专项工作开展资料、实地踏勘了上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等运行情况后指出,上虞在整治环境污染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突出表现在领导对专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工作措施扎实、行动迅速、重点突出、成效明显,尤其是上虞作为一个县级市,无论是对将要动工的日处理能力为20多万吨的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的投入,还是对废气的治理,对环境的监管执法力度,在绍兴市走在了前列,带了个好头。

督查组同时希望,对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再提高、工作任务再明确、措施再落实,进一步抓好污染整治大排查,健全监督网络,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当前制订的各项措施,真正解决一批环境污染隐患,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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