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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犯罪根源 指明社会危害

说法说理使被告人上诉减少


本报讯 (通讯员 陈辛江 朱永兴) 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注重说法说理,这一做法实行半年以来,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经该院提起公诉已经判决的527名被告人中,只有11人提起上诉,占已判决人数的2.1%,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7.4%。 

去年年底,市检察院在总结审查起诉工作时发现,由于工作的相对简单化,有些被告人对法律认识不正确并出现无理辩解或拒绝认罪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案件复杂化,延长了办案时间。为解决这一问题,该院决定从今年开始,在提审犯罪嫌疑人、庭上讯问被告人和制作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时,坚持把说法说理贯穿其中,不仅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该受什么样的刑罚,而且帮他们分析犯罪根源,指明社会危害性,使他们及早醒悟、及早矫正。 

去年12月,市大通商场员工将盗窃价值1340元皮衣的王某当场抓获。在侦查阶段,王某一直拒绝认罪。此案移送上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认真阅读了卷宗,在提审时先认真听取王某的辩解,然后用相关法律知识帮他仔细分析犯罪性质、原因等,终于使他消除疑惑,承认了犯罪事实。在此基础上,该院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王某没有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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