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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一日起全面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


本报讯 (记者 贺陶 通讯员 龚建炜) 8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全面展开。

这次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对象是在市内开发、经营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范围是全市2004年1月1日后竣工与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评估机构在2004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各项业务,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在2004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各项业务。

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内容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依法查处无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经营或超资质开发经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以及收取各类订金、定金或预售款项性质的“诚信金担保金”等行为;强化合同管理,依法查处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违法行为;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依法查处房地产中介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商品房质量管理,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认真及时处理商品房质量投诉、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等行为。

据悉,从8月1日起到8月15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阶段;从8月16日起到8月31日,市建设局将会同工商局、整规办等对整顿规范范围内的各项内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认真及时地进行整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依法降低或撤销其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企业,应按规定予以处罚,涉及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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