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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范围 完善办法 兑现待遇

三大措施规范工伤保险


本报讯 (记者 厉红祥) 职工在企业工作时因工致伤、致残怎么办?这个棘手问题如今有办法解决了。记者日前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工伤保险工作按照保障职工企业双方利益的目的,已采取三大措施就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这三大措施包括:参保范围扩大。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为本企业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可先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外地来虞建筑企业也应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办法完善。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必须全员实名制参保,费用由市地税局按月从用人单位在银行地税税款预储账户中扣缴,职工个人不缴费。矿山、化工等工伤风险较大、职业病危害较重的企业参保,单位必须提供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职工须经职业病体检后准入。待遇兑现规范。当参保对象发生工伤意外,按《工伤保险条例》和省政府及省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兑现相关待遇,以有效保障企业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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