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今 日 上 虞


普通住房标准确定


本报讯 (记者 贺陶 通讯员 龚建炜) 从6月1日起,我市普通住房标准有界定。

为合理引导我市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宅,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及全省其他市县(市、区)普通住房标准,给予明确。普通住宅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其中,单套建筑面积和实际成交价格可以在不超过上述标准20%的比例内上浮。

通知规定,我市的普通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从今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房屋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宅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