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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申请马上办

我市出台农民工工伤受理、认定“绿色通道”工作制度


本报讯 (通讯员 吕劲松) 近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了“农民工工伤受理、认定‘绿色通道’工作制度”,对在全市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如受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均可进入农民工工伤受理、认定“绿色通道”。

目前,我市某些企业大量使用农民工。由于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用人单位不规范等情况较为普遍,农民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往往不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出台了这个制度。制度规定:农民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凡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市劳动保障局采取先调查后受理的办法,即通过现场调查取证等方式,帮助申请人取得相关工伤申请材料后,正式予以受理,在正式受理后30日内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同时,该局通过设立“绿色通道”工作联系卡,“绿色通道”登记册,及局领导定期对“绿色通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事前了解、事中督办、事后检查等一系列内部监理制度,确保农民工工伤受理、认定“绿色通道”顺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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