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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建筑须预交墙改等基金


本报讯 (记者 厉红祥)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开始,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须按规定预缴墙改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据了解,实行新型墙体及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预缴,目的是为了规范这两项基金的征收管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和散装水泥管理工作。此前,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修改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根据省政府的这些规定及办法,我市决定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预缴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同时停止执行原出台的新型墙体及散装水泥专项费用征收办法。

预缴两项专项基金的建筑工程竣工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将根据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对预缴的墙改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予以返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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