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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两名村干部私设公堂致死人命被判刑


新华社贵阳10月30日电 村民家中耕牛被盗,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抓捕”,并致“嫌疑人”在“审讯”中死亡。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日前终审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这两名村干部10年和3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2月初,广西天峨县顶换村两村民家中耕牛被盗,村民怀疑系本村村民与毗邻的贵州罗甸县茂井镇康里村村民黄元练、黄光堂两人所为。2004年1月底,两名失主邀约本村30多位村民,在村委会主任王国成、副主任王会高的带领下,分成两组前往罗甸县茂井镇“缉拿嫌疑人”。
  在“抓捕”过程中,“抓捕小组”中的一村民在与黄元练家人的冲突中被对方刺杀身亡。随后,黄元练父子及黄光堂被五花大绑押回广西顶换村。当晚,三人被隔离关押,并分别被“审讯”。次日下午,黄元练因头部挫裂伤及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致疼痛性休克死亡。
  2004年3月,被告人王会高、王国成及两名失主被贵州警方逮捕。今年1月,贵州罗甸县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4被告人2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村委会主任王国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副主任王会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4名被告人均不服,上诉至黔南州中级法院。黔南州中级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定性准确,量刑适当,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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