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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向全国通报各级防汛责任人名单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全国各大流域6月1日起全面进入主汛期,为做好2005年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1日依法向全国通报了各级防汛责任人名单。

国家防总向全国通报各大江大河、重要病险水库、主要蓄滞洪区和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国家防总通报要求,请各级防汛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防洪安全。各地要结合实际,逐级落实江河、水库、蓄滞洪区、城市的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并向社会通报,加强监督检查。

国家防总还特别强调了对行政领导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严格实行防汛抗旱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防汛安全事故或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确有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行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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