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是目前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执行难问题解决得如何,已成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是否满意的衡量标准之一。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关系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关系到国家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已成为人民法院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关心支持下,全局干警密切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努力,对扭转执行难的局面进行了大胆和有益的尝试。
重拳出击攻疑难
去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了申请执行人上虞明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浙江黄岩轴承集团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由于种种原因,经济不景气,且被执行人处于企业转制时期,作为申请人也不抱多大希望。2003年5月21日,执行局一行10余名干警赶赴黄岩,兵分两路,一路到各大银行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账户,一路直奔被执行人单位找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避而不见的情况下,执行人员果断采取搜查财务室、查封财务账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慑于法律的威严,终于出面要求协商解决。经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两期付款30万元。第二天,被执行人主动将15万元送到我市法院,7月份又交上15万元(总共执行35万余元,在5月21日前已强制扣划5万余元)。对此,申请执行人十分感激,专门向执行局送上“树法律权威,扬执行雄风”的锦旗。
在市人民法院,顶住压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千方百计执行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是每位执行法官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他们每个人的心愿。
去年8月28日,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残疾人陈某申请的工伤事故赔偿一案。陈某的右手拇指、食指、中指及右第一、二、三掌骨大部分缺损,构成重伤。被执行人系虞东地区一家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执行标的为148048元。该案审理历时四年,从一审到二审,二审不服向省高院上诉,上诉后发回二审重审,再审后维持一审判决,曾在本报作过报道。该案社会关系复杂,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承办法官顶着种种压力,不到20天时间,如数将14万余元执行款执行到位。当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时,连声道谢,以为官司打了四年,心想也许执行也要拖上几年,想不到才用了几天就把款项执行到了。第二天当事人手捧大红锦旗,上面写着八个字:刚正不阿,执法如山。
类似的案件不胜枚举。为了攻克执行难,重拳出击“老赖”,市人民法院在注重常规执行工作的同时,去年1至9月份开展了4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执行活动。从去年初全院性的春节前清理未结案执行会战,到专项性的清理金融系统案件活动,又到清理“两会”前的信访案活动,再到9月份全市性的执行月,通过集中执行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执行环境,对于重拳出击、打击惩戒“老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在集中执行期间,啃下了一批难案、骨头案。曹娥街道某村的一被执行人在村里被称为“破脚骨”,连正常的水电费也拒绝交付。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执行均未果。在去年的执行会战中,执行局组织全局人员和车辆2次上门执行,虽被执行人不在家,但其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到庭履行了付款义务,并接受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
大规模、大声势、大手笔、大威慑的执法和宣传,使执行工作步入了更高层次的良性循环。
面对严峻的执行形势,执行局不等不靠,认真总结以往执行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拓展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局建立了“走一线、执一片”制。为节约执行成本,有效使用、快速调动警力,避免执行受阻后再从法院调用警力而造成执行不能、执行干警容易遭围攻被殴事件的重演,去年8月份开始,执行局实施了“走一线、执一片”的执行模式。执行案件立案后,由综合事务科对被执行人的居住地进行分类,按照被执行人的多少、执行案件的缓急出动相应警力,在某一地域集中人员,然后分头执行,相互照应。通过该项措施,对于缓解案多人少、降低执行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去年9月15日,执行局在东关街道执行时,执行第一小组在炼塘村执行时受阻,在高贡村执行的第二小组接到求援后立即前往增援,制服了被执行人,既节省了执行成本,又提高了执行效率。
重大案件预案制。去年以来,执行局对涉及当事人矛盾尖锐,容易引起抗拒执法、自杀等社会危害性较大、被执行人有抗拒执行可能的案件,都定为重大案件。凡重大案件都制订执行预案,虽也出现了围攻等情节较为严重的事件,但因制订了周密的执行预案,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有效阻止了多次执行围攻事件,得到绍兴中院的肯定。
专项清理积案制。为有效防止群体性的上访、信访,执行局集中一段时间对矛盾容易激化的一部分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树立司法权威起到了积极作用。去年以来,执行局适时开展了春节前的抚养、赡养费专项执行,执结17件;3月份开展了清理信访案的活动,以高度责任感服务群众,以务实工作感动群众,清理了一批久拖未结的案件;4月份开展金融系统专项清积案活动,执结33件,执行标的2644万元,有效保护了金融系统的债权利益。
临危不惧 勇往直前
虽然说随着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执行环境比往年有较大的好转,但一些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应尽的法律责任,不惜暴力抗法,有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则本着所谓“乡邻”的友谊围攻执法人员“帮倒忙”,使执行工作岗位仍处于高风险状态。
2003年5月23日,市人民法院干警在新昌执行案件时,遭到工商银行新昌支行员工围攻,一名干警受伤。
那天上午,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行12人,由时任法院副院长的梁荣带队,到新昌执行上虞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与浙江新柴动力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人员分成两组分别前往工行、交行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一组随带电视台记者。9时35分,执行干警来到工行,因不知具体账号,两名干警到工行二楼会计处进行查询。开始时,工行营业部主任比较配合,拉出了新柴动力公司的账号和密码。9时50分,工行保卫科科长阻止上虞法院拍摄执行过程,否则将不予查询账号。营业员停止了继续查询。法院干警向工行保卫科长提出要求依法继续查询,并进行拍摄,同时警告其不要妨碍法院执行公务。保卫科长仍拒绝协助。为使执行顺利进行,法院干警随即将保卫科长强制带离执行现场。在下楼过程中,工行员工关住大门,围攻执行干警。在围攻中,工行员工拉扯执行干警衣服,并欲抢夺摄像机,一名干警为保护摄像机,被打破眼角,身上多处被踢伤,随行一名记者后脑也受到拳击,法院警车钥匙被抢走。期间,工行一名董副行长在场,但没有进行阻止。过程持续了十多分钟,后被新昌县公安局110干警阻止。
在市人民法院,因执行案件执行人员遭到人身伤害的事例时有发生。执行局干警周大海在一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丁某的父亲用方凳砸中周大海腰背部,致使其左侧第九肋骨骨折,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周大海之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执行法官陈卫星在执行一个案件时,被当事人拔脱两个小手指甲,至今伤势未愈合;法官王海庆在新昌执行案件时,被暴力抗法者击中眉骨,鲜血直流;执行局副局长章炳坤在一次执行中,被暴力抗法者咬伤手指……
虽然当事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办案人员受到人身伤害所带来的痛楚也只有他们自己承受。
有时,执行人员在执行案件时遭遇的风险,却比他们自身遭遇的痛楚要大得多,也使他们倍感身上的千钧重担。
一次,执行人员前往章镇某村执行申请执行人沈某诉被执行人竺某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61480元。到达被告人竺某家时,其妻石某在家。执行人员向石表明身份,说明情况后,石即向执行人员哭诉,竺长期外出,连小孩的抚养费也不付,欠村里两年的承包费也未交,说心在流血,认为做人没意思。石边哭诉边拿出一瓶农药,打开瓶盖跑向楼上,扬言死了算了。执行人员见状立即将石拉住,并夺下农药,有理有节地告诉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生效的判决必须履行,劝导其不要做傻事。同时设法找到石的公公竺某将农药交其保管,又找石的妯娌做劝说工作,最终平息了事态。
乐于奉献青春年华
到过法院的人都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法官的工作忙。要想干好工作,干出成绩,光靠忙还是远远不够的,审判工作难度大,执行工作难度更大,一天干一天的活肯定是干不完的,执行局的同志非常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善于安排工作节奏,创新好的工作方法。节假日查找被执行人的行踪,法官们几乎从没在家过星期日;外出办案,做当事人的协调工作,从中午到下午二三点是经常的事,好多同志都患了胃病,有的还较严重。执行局人员经常加班加点,一开始家属不理解,经常闹脾气,但当看到自己的丈夫晚上十来点回家,清晨四五点钟就出门,也就没有了脾气,只能偷偷地流泪。正是这种孺子牛的精神,才换来当事人满意的笑容和各级领导的肯定。
2003年10月19日,法警周大海和其他干警前去上海执行。在出发前,因执行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前去探望老父亲,打了电话后得知他老人家身体状况已很差,且兄长告之,父亲的身子已一天不如一天,可能活在世上没几天了。但听说被执行人上海金马豪士制衣有限公司已停产歇业,且有转移财产的迹象,为严肃执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周大海仍前去上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周大海于10月21日得到父亲的噩耗,他默默地流下了眼泪,强忍悲痛,继续去执行到期债务第三人应支付给被执行人的贷款,待最后一笔款项扣划后,他才和其他干警赶车回家,但已无从听到父亲的临终嘱托了。办理完后事,他马上回到工作岗位,继续投入执行工作。
执行局领导的带头实干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全体干警上下一致,鼓足干劲,执行局政顺气畅,正是因为全体干警无私忘我地辛勤工作,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3年共收案1585件,结案1632件,结案率达到91.94%,与上年同比增加0.59%;案件再执行凭证发放171件,占结案数的10.5%;中止案件恢复执结48件,与上年同比增加41.18%;债权凭证恢复执结75件,去年同比增长41.51%;执结了市委、市政府、绍兴中院挂牌的信访老案6件;全年未结案142件,同比下降25.62%,无超执限案件,真正实现了执行工作的动态良性循环。
由于目前不少群众对执行工作仍有许多模糊认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位副局长还专门作出相关解释。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能否实现最终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作为执行机构,只要采取了法律赋予的所有强制执行措施,即使未能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指责执行机构,更不能指责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是“空调”、“白判”。执行机构提醒广大债权人,执行不能的风险只能由你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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