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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五楼坠地由谁赔偿

本报记者 章海宁


从四川来上虞打工的王华国是幸运的,他在给一户人家拆旧花架时,从五楼掉到地上居然大难不死,只有左手肱骨、右腿髌骨骨折。但是他又是不幸的,右腿髌骨骨折是压缩性、粉碎性的,很有可能致残。更为不幸的是,他受伤后的费用得不到赔偿,直到今天,在医院动手术的18000多元医疗费中还有10000多元是他自己的,今后续医费更是没有着落。

王华国是四川省平昌县人,他从2002年来上虞投亲打工,一直在做防盗窗。今年2月7日,他到城区的一家装饰装潢店打工,店主口头约定每月工资1400元。

2月15日上午,他和店主及2位临时帮工一起,到一户住在五楼的人家拆一个旧铁花架,他爬上了花架去拆,想不到竟发生了意外,从五楼掉了下来。据王华国反映,当时他和店主一起走进房间,房主也在,接着店主和房主一起下楼了,他留在楼上拆花架,两位帮工则到了顶楼,准备用绳吊拆下的旧花架。他在拆的时候是一只脚踩在窗沿上,一只脚踩在花架上,右手攀着墙壁,左手则拿着磨光机切割固定的螺丝。当他开始切割下面撑脚杆的一颗螺丝时,不知道怎么就掉了下来,醒来时已是在医院。后来别人告诉他,他掉下来时,先是掉在四楼的雨篷上,又碰到了高压线,弹出后又坠到了树上,几经缓冲才幸免于难。

出院后,王华国回到了居住在小越镇的姐夫家里。他的姐夫及姐夫的哥哥出面同雇用王华国的店主协商赔偿问题。据他姐夫的哥哥说,开始店主是同意赔偿的,他提出了10万元的赔偿,老板认为太高了,他又提出了赔偿6万元,包括手术费1万多元,总计7万元,老板认为这个数额可以接受,但是手头没有现钱。他姐夫提出了签订协议、分期付款的方案,老板也没有答应。到后来,店主认为错在王华国本人,就再也不肯赔偿了。

在协商赔偿问题时,店主夏某说,当时他们提出的要求是6万元的赔偿,三股开,他、房主及王华国本人各负三分之一,但房主人不在,他也做不了主,就没有答应。“责任都是王华国的,我出8500元也已够了。”

店主不肯赔偿,王华国他们只有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但因为他们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无法受理。现在,他们已决定向法院起诉,到底谁来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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