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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车致人伤 找人顶替被识破


本报讯 (记者 章海宁 通讯员 李伯尧) 东关街道某村郦某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弃车逃离现场,而后又找人顶替被交警识破。8月3日,郦某被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北海派出所抓获,并被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去年10月4日晚上7时多,郦某无证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由城区驶往开发区,在人民大桥西侧桥面上因超速行驶,与行人陈某发生碰撞,致陈某受重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郦某想到自己是无证驾驶,就立即与同村郦姓乘客商量,要求后者为其作证,指认是许某驾驶车辆。后郦某弃车离开现场,去找许某顶替。

在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乘客郦某果然向交警反映是同村人许某驾驶车辆撞人的。晚上9时半多,许某也果然来上门自首。但是,许某在交待事情的经过及回答交警的问题中破绽百出,被交警识破为冒牌顶替。经过交警的一番思想工作,许某交待了是朋友郦某叫他顶替的事实。

交警确认肇事者就是郦某后,多次发出传唤并上门到郦某家中要其投案接受处理,但是郦某一直在逃。直到事故发生40天后,郦某才来交巡警大队投案,并交待自己是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拿了放在桌子上的车钥匙而无证驾驶的。出事后,为了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才叫朋友许某来顶替的。当时,因陈某伤势还未经法医鉴定,交警要求郦某回家等待处理。

今年2月初,受伤者被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为已构成重伤,郦某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交通肇事罪。因郦某一直逃避在外,市公安局遂于2月中旬开始在网上进行通缉,8月3日,郦某终于被警方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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