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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小事 引出三场官司


本报讯 (通讯员 郑友钦) 两户邻居为一件小事发生纠纷,村干部出面调解纠纷被殴致伤,为此引发三起民事赔偿纠纷。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纠纷三方握手言和。

虞南某镇某村农户许某(女)与王某、董某(女)夫妇系邻居,他们两户共用一条通道,靠许某家的路稍高一些,后被王某挖掉。2月8日晚7时许,两户中间一根下水管道因转弯处一个盖子缺失而漏水,王某怀疑是许某所为,村干部吴某赶到现场后认为该盖子被王某所拧掉。为此,王某与吴某扭打,随即许某与董某两女亦扭打互拔头发。后经法医鉴定,吴某面部外伤,构成轻微伤;董某头部软组织挫裂伤。

4月5日,吴某与王某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于4月10日前赔偿给吴某医疗费计人民币2637.72元。然而,王某未履行调解协议。

2004年4月28日,吴某向市人民法院章镇法庭起诉,要求王某赔偿人民币2637.72元。6月17日,董某起诉吴某、许某,要求赔偿人民币1739.10元。7月9日,许某把王某、董某夫妇推上了被告席,要求他们赔偿人民币1860.70元。

7月下旬,章镇法庭法官对三起诉讼案分别进行了认真审理,现均圆满解决。其中王某赔偿吴某人民币2637.72元,许某与吴某赔偿董某人民币1517.10元。许某撤回对王某夫妇的起诉。事后,三方当事人都很满意,认同邻居间应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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