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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过?

——一起工伤事故后民工自杀的调查

本报记者 徐芳


7月15日,在上虞殡仪馆存放了12天的四川民工李德文的遗体终于要火化了。李德文父母都已经去世,给他送行的是他哥哥李德奉和几个四川老乡。清冷的殡仪馆内,李德奉呆呆地看着冰冷的弟弟,悲痛、后悔夹带着愤恨让本就少言的李德奉更加沉默:弟弟啊,你怎么能这么离开人世了呢?!你的赔偿我已经给你拿到了,可你的生命却无法挽回!你死得太不值得了啊!

一起工伤事故

2004年4月25日,正在某废旧塑料回收经营部打工的李德文遭遇了一场事故。李德文的工作是把废旧布料放入高速运转内温达300摄氏度左右的剪碎熔化机内。他在这家为其他厂家提供塑料制品原料的厂已经干了2个多月。据在附近的工友回忆,事故发生当天,机器卷起了李德文的右脚,膝盖被卷进放料口,机器里发散出皮肉被烧焦的气味。等他们七手八脚把李德文从机器口解救下来时,李德文已经痛得不能说话了。

在市中医院的入院登记上,医生初步诊断是,膝盖烧焦、缺失,大腿部分烫伤。随着病情的稳定,医院方对李德文施行了第二次手术:对膝盖缺失部分进行自体移植。一边是弟弟在医院忍受病痛的折磨,一边是哥哥李德奉开始了在医院和工厂之间艰难的奔波。李德奉事后回忆,那些天,几乎每三天就要跑去厂里讨要弟弟治疗的费用,有时候是1000元,有时候是1500元,有时候是2000元。他记得弟弟第二次手术费用是6000元,他第一次找到厂里,得了1000元。他知道远远不够,就继续在经理办公室附近等,一直从早上等到中午11点多,等经理一出来就上去继续讨要。第二天下午,手术费终于凑齐。李德奉每次在厂财务室领钱时都要留下一张借条,直到弟弟基本痊愈出院的6月23日,借条的数目也达到了2.3万元。

手术比较成功的李德文终于拄着双拐回到了他和哥哥在工厂的宿舍。照顾他的担子依然落在哥哥李德奉身上。因为住院,两兄弟已经停工57天,也没有拿过工资,但他们觉得,自己是工伤,厂里会有个说法的。在出院一个多星期后,在简易的厂内宿舍,兄弟俩感觉到了在生活和照顾上的不便,李德文还不能脱离拐杖走路,上下楼梯非常困难,兄弟俩手头也越来越拮据,而厂里还没有什么说法。李德文等不下去了,他想回家。

李德文自杀了

7月3日上午,李德文兄弟再次向某废旧塑料经营部的一名唐姓负责人提出回家的事。这次,兄弟俩还提到有关伤残补贴和工资等问题。唐提出要兄弟俩签一份要求离厂的报告,唐打印好内容后,让兄弟俩看过签字。李德文看后,在最后报告人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李德奉并不识字,见弟弟已经签了,便在报告上按了手印。唐某拿起已经签字的报告,对兄弟俩说了一句,你们什么时候走,我会送你们到车站,其他的再说,说完便走了。

一个多小时后,大约是10点半钟,李德奉回到宿舍,发现弟弟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地上还有一只破碎的啤酒瓶,血还在汩汩地从李德文脖颈处往外流。这天下午,经上虞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李德文死了。

随后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发现,血已经被打扫干净了,现场还发现了一封遗书。 

在李德文被发现倒在血泊中之前,也有人反映在他居住的屋子里曾经发生过争吵,一个人曾经看似很严厉地责骂着李德文。那个人就是李德奉的妻舅吴某。吴某说,我没有很凶横地骂他,只怪他没有好好考虑就糊里糊涂签下了那张报告。李德文当时很后悔。 

公安人员基本排除了李德文其他原因死亡的可能。但李德文为什么要自杀?报告和遗书里究竟写了什么?

记者见到了李德文的“遗书”(据厂方在调查时反映说,那是有人伪造的),遗书写在一张揉皱的纸片上,记者也见到了那份离厂报告:

“本人在上班期间,因违反公司的操作规程,导致身体下肢受伤,经住院化去2.3万元。虽公司给投保了工伤保险,但根据工伤的规定,保险公司只能够赔偿8000元,故本人已欠公司医药费1.5万多元。现本人要求离厂,但欠公司的医药费已无能归还,今在本人要求离厂之际,恳求公司领导予以全免所欠的医药费,并表示感谢。”

李德奉的要求赔偿之路

李德文是哥哥李德奉今年从老家四川三台叫来上虞打工的,之前李德奉已经在外打工3年多了。可从今年春节后的正月初八接弟弟来厂做活仅半年,弟弟就死了。父母早亡,弟弟40岁了也没娶过老婆。拿着遗书和那份离厂报告,李德奉固执地认为,弟弟的死一定和他们有关系,他要讨个说法,弟弟不能就这么白白死了。

在上虞市148援助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可以先要求工伤赔偿。

原来还可以去要求工伤赔偿,那些他和弟弟好似说不出口的赔偿竟然是法律明文规定应该支付的!李德奉知道这个答案的时候,心都碎了:早知道还有法律保护,可以理直气壮,弟弟你更是死得冤哪!

在上虞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下,7月13日,李德奉和某废旧塑料经营部进行了第三次谈判。之前,李德奉要求对方一次性赔偿8万元(后来降至4万元),但对方只答应1万元。随后,谈判的焦点集中在李德文自杀以后抢救、丧葬的费用由谁来出?按工伤测算,李德文可以得到3万元左右的赔偿,厂方表示一定支付。但对于自杀所带来的费用,厂方表示没有理由接受。但李德奉认为,李德文的自杀和厂方没有及时给予赔偿到位,甚至用各种手段加以欺骗所致,自杀和这些原因有着直接的关系。但最终,李德奉和吴某答应了这样的调解结果:厂方支付赔偿并补贴3万元,另加补助5000元,丧葬和自杀抢救费用由李德奉自理。

7月14日上午10点左右,在劳动保障部门主持下,李德奉签下了赔偿调解书,拿到了第一笔赔偿费:5000元。按照协议,他必须在处理好弟弟的丧葬之事后,才能拿到剩下的赔偿款。

吴某对记者说,再打官司,他们吃什么,用什么?结果能这样已经不错了,他们也只能这样了。办完丧事,他们打算只得回老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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