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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却两头跑不便 提高登记效率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实施调整


本报讯 (记者 徐芳) 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从7月5日起,凡以城市房地产作抵押物的,其抵押登记部门调整为市公证处。同时,除百官、曹娥、东关三个街道外,凡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作为抵押物的,其抵押登记部门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此前已经按有关规定办理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继续有效。

据悉,我市于1999年对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作出明确,规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城市房地产的抵押登记,而农村私人房产抵押登记由市公证处负责。规定出台后,对于我市统一和规范房地产抵押登记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同时由于城市房地产和农村私人房产抵押登记分属不同的部门办理,也给办理企业和群众带来两头跑的不便。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办理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企业和个人不断增长,据统计,去年发生的6400多起抵押登记中,涉及房地产的就达4000多起。在今年的两代会期间,一些代表建议对此作出及时的调整,以切实提高登记效率,满足城市化不断推进,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还便于民。市有关部门认识到,调整抵押登记部门对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提高登记抵押的法律效力,从而建设高效能的政府、从源头上抵制多头抵押等都是种有效的尝试。

作为承接部门,市公证处在市政府有关调整文件下发后,积极准备,目前,投资近80万元的登记场所、办公设备以及人员等都已经到位,从调整之日起就可顺利受理抵押登记业务。此外,公证处通过延长登记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将如常受理等措施,为办理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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