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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不和起纠纷 多次调处终和解


本报讯 (通讯员 郑友钦) 在一起棘手的赡养纠纷面前,法官深入农村,在村党支书协助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章镇镇某村的钟某与丈夫生育三子一女,现均成家,自立门户。前几年,钟某到外地当保姆积蓄了一些钱,可维持日常生活。近年来,她年近八旬,失去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因为家庭琐事,她与长子阿堂、次子阿桂之妻吵过嘴,婆媳关系很不融洽。而儿子阿堂、阿桂亦极少对老母尽过赡养义务,母子之间沟通少,互不理解。

今年1月,钟某一纸诉状把阿堂、阿桂告上了法庭。春节前,两个儿子收到法院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后,两对夫妻火冒三丈。原定2月5日开庭,但阿堂、阿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该村党支部厉书记知道后,主动与蔡军民法官联系,要求法官去该村做阿堂、阿桂他们妻子的思想工作,他表示愿意协助法官做工作。2月6日,蔡法官一行3人深入该村,与厉书记一起耐心教育阿堂、阿桂之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半天疏导,两位儿媳与婆婆的疙瘩逐步解开。此后,厉书记又对她们做了很多思想工作,使婆媳关系明显缓和,为解决纠纷创造了和谐气氛。

3月8日,蔡法官又邀请厉书记一起做阿堂、阿桂的思想工作。在蔡法官主持下,钟某与两个儿子达成调解协议,阿堂、阿桂从今年1月起每月支付钟某生活费50元;钟某的医疗费由阿堂、阿桂各负担四分之一。另外,厉书记还承担起为钟某母子间交付生活费的份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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