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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行人急逃窜 “电子警察”辨真凶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刘金平 通讯员 谢仲尉) 我市警方日前破获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肇事司机撞人后驾车逃离,警方通过公路智能卡口锁定肇事车辆,最终将其绳之以法。

22日凌晨l点30分,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104国道东关水泥厂附近的机动车道上有人躺在地上。当事故处理中队队员赶到现场时,发现受害人已死亡,身上有被碰撞的痕迹,现场还遗留少量玻璃和塑料碎片。民警通过受害人手机上的号码与其家属取得了联系,确认受害人为朱某,47岁,安徽芜湖人,是来我市做生意的。

办案民警根据鉴定现场遗留物碎片后,确定现场的碎片为桑塔纳2000型轿车的灯罩玻璃和大灯的饰条,民警初步判定这是一起交通逃逸事故,肇事车是上虞开往绍兴方向的车辆。

由于现场并没有目击证人,民警走访了附近的居民后仍无其他线索,给破案带来一定的难度。这时办案民警想到在事发路段4公里左右处有一个公路智能卡口,有可能拍摄到肇事车辆。民警立刻赶到绍兴交巡警支队,调看当天凌晨0:30至1:30的车辆经过录像,发现车牌号为浙DA2335的出租车比较符合肇事车辆的特征。当民警要求车主将车开到交巡警大队时,发现该车右侧小灯罩和大灯饰条已更新,保险杠也已喷过新漆,为此,民警断定这位驾驶员有重大嫌疑。

警方在确认肇事车辆后,通过车主联系到肇事司机董某。现年28岁的董某是绍兴县王坛镇人,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各方面的压力下,董某不得不在25日上午到上虞交巡警大队自首。经审讯,董某交代了22日凌晨1点左右,驾驶车牌号为浙DA2335的出租车在经过104国道东关附近撞人的事实,撞到人后,他并未下车察看,而是将车开到义乌,对车辆破损处进行了修理,企图逃避罪责。

目前,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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