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社 会 广 角


窃贼自觉坦白 法院从轻处罚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椿寿) 犯了两罪又系“二进宫”的李某本应受重罚,然而,因盗窃罪被抓的他又供出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夺罪,2月17日,市人民法院对其从轻判处,以盗窃、抢夺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4岁的李某是驿亭镇孝丰村人。1999年10月,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出监后又于2003年10月22日下午,轻车熟路地在邻村作案,窃得现金6000元及金戒指、银元等财物,一星期后案件侦破,又被“请”进看守所,成为“二进宫”。李某怕受严惩,心想被公安机关查出来不如自己主动交代,故交代坦白了自己于2003年4月13日晚,在上虞市区银海手机店以买手机为名,当店主拿出一只南方高科S778型手机时,抢夺而逃的犯罪事实。鉴于李某主动交代其他犯罪事实,市检察院确认抢夺罪属自首,建议法院对此罪从轻处罚。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