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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行动起来 全力搞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副市长、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陈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认真搞好我市这次经济普查,对于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于我们正确认清市情市力、树立科学发展观、合理编制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对于各级政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搞好经济普查,是我市近期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集第二、第三产业和建筑业、基本单位四项普查于一体,是建国以来范围最广、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国家、省、绍兴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自四月份开始就对这次经济普查作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经各方努力,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普查工作将进入调查登记阶段。据清查摸底,全市将有5万余家企事业和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个体经营户接受调查。这次普查涉及面很广,工作量很大,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要求全社会动员起来,积极参与、全力支持、密切配合我市的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

这次经济普查的基本工作方针是:政府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参与。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全力支持,努力为经济普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外部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确保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普查机构和全体普查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作风,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辜负党和政府的期望与重托。 

依法普查,人人有责。全市范围内包括中央、省属企事业和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经营户,都要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自觉接受在地普查和业务培训,积极配合支持普查人员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如实、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类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篡改经济普查数据。普查所得的资料只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处罚的依据。普查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了解到的国家机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2004年12月31日为全国普查标准时点,再过几天,普查登记工作将全面展开。全市近3000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协查员将分赴千家万户进行普查登记。希望各级普查机构抓紧做好各种准备,也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携手合作,积极参与,为圆满完成我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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