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今 日 上 虞


六大制度打造阳光工程

市教体局全面规范建设工程管理



本报讯 (记者 徐芳) 从12月1日开始,市教体局对全市所有公办及公有民营学校的各类建设工程从计划审批到建设资金支付等全过程实施全面规范,此举意味着校园建设工程质量、进度,以及投资效益都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据悉,我市目前拥有公办及公有民营学校超过160所,仅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就超过130所,每年的校园建设工程包括校舍维修、新建量数目巨大。随着我市创建省级标准化、现代化教育强县市、强乡镇步伐的加快,校园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而与此不相适应的却是学校对建设项目管理力不从心和缺乏规范操作制度、缺乏资金管理约束机制,导致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难以保障。由于建设工程报批缺乏计划性和建设中缺乏有效的监督等,不仅使年初的资金计划难以实施,不公开、少监督引发的问题也让工程建设受到影响。

在原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市教体局针对建设工程中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正式出台了包括从建设工程年度计划编制、审批直至建设工程质量、决算公示制度、建设工程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和局、乡镇(街道)、学校三方联系制度在内的六大制度,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规范。

据介绍,这一整套实施办法中,首先体现了工程建设的计划性,各类将实施工程必须在上个年度11月底前报批(新发生危房维修等特殊情况除外)。其次,突出建设工程校、局和乡镇(街道)三方联系,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审议,同时保障资金的及时到位。其三,强调工程管理的严肃性、操作性、公开性和监督性。实施办法对各类建设工程的管理程序进行详细规范,从工程预决算编制审计及公开招投标管理程序到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决算编制及资金支付、质量决算公示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则为工程质量系上了保险带。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