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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走近你我他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见闻

本报记者 孙大牛


12月4日是第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天我市13个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联合在文化广场设摊,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知识竞赛,用丰富多彩的活动方式,精心演绎严肃的法制主题。

下午2时,冷空气开始影响虞城,市区文化广场却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广场大门口,悬挂着“上虞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的横幅。广场四周是交通安全、药物安全、艾滋病防治等系列宣传图片。司法、工商、环保、卫生、计生和法院、公安、社保、国土、建设、药监等部门分别顺广场两边设摊排列,每个部门摊位的后上方悬挂着各自的宣传横幅。

记者在“法律问题大会诊”横幅前看到,7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副主任律师忙碌地接待着市民的法律咨询。小越镇冯山村的冯某爱人遭遇车祸,肇事方负有全责,他想了解一下索赔项目,大普律师事务所的王建才律师告诉他,可以赔偿医药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和伤残补助金等。冯某听后感慨地说,原来我只知道能赔,不知道有这么多的赔偿项目,看来懂法与不懂法大不一样。谢塘镇新岑村的沈某建房时楼板断裂,造成泥工一死一伤,楼板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质量不合格,楼板的预制厂家已赔偿了死伤者前期的款项。沈某听说今天是法制宣传日,专程赶来城区咨询有关后续赔偿问题。律师一一解答了死伤者的追赔方法,还告诉他自身建房损失的索赔依据。沈某满意而归。设摊的部门在接待咨询的同时,准备了充足的专业法制宣传资料,以备市民查索,全场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宣传资料3000余份。

在文化广场中央,市司法局设置了“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区”,数条细绳上粘贴着数百条各类法律知识题,市民只要解答其中的一道法律题,就能获得香皂、洗衣粉之类的奖品。两个领奖台人声鼎沸,领奖者络绎不绝。舜杰社区的陈老师闻讯赶来,10分钟答对了两道法律题,喜孜孜地领到了毛巾、洗衣粉两件奖品。不少市民看了法律题后,去咨询摊位工作人员处问询,再现炒现卖、答题领奖。据统计,约有700多名群众参加现场的有奖法律知识竞赛。一些设摊部门和单位也有意识地准备纪念物品,吸引市民参与咨询活动。市药监局、上虞大药房向来客发放《诚信是金》的新年挂历,营造了宣传日的热烈气氛。

据悉,各社区还分别利用宣传窗、黑板报同步进行了法制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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