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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在我市检查后评介

上虞环保整改取得成效


本报讯 (记者 贺陶) 10月19日,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对我市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率队的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在检查我市的整治现场后,高度评介上虞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检查组由省环保局、省妇联、省环境监察总队、团省委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绍兴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鸣皋,绍兴市环保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陪同。我市市委副书记温暖、副市长陈坚等陪同。

根据中央六部委的要求,我省成立了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对我省的重点流域、地区、行业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范围为11个地区,涉及的有化工、医药、冶炼、造纸、水泥等污染行业,重点检查全省500多家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企业、27家钱塘江流域排放企业。

今年以来,省人大和国家六部委先后对我市开展了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及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检查中发现局部地区存在的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按照浙政发明电〔2004〕1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对环保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开展整改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整治工作。通过各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基本完成。通过多策并举,确保了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多管齐下,扎实开展了废气治理工作;多方筹资,不断完善了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环境基础设施。

检查组听取汇报后,对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内的市污水处理厂及“金科化工”、“新赛科药业”、“长征化工”等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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