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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十大问题案卷 评比“十优十差”案件

公安在执法办案提质上动真格


本报讯 (记者 章海宁 通讯员 马百根) 日前,市公安局专门发文,公布了由全局民警评选出来的“十优十差”案件和1起劣质案件。“陈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10个案件的办理审结被评为十优案件,“宋某等人盗窃案”等10个案件的办理审结被评为十差案件,另有一个盗窃案的办理审结被评为劣质案件。据悉,开展“十优十差”案件评比在全省公安系统尚属首次。

去年8月,结合公安部组织开展的端正执法思想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市公安局选取了近年来在刑事、行政办案中问题较多的10起案件进行剖析,并编印成文,下发至各办案单位,组织民警进行讨论,分析存在的问题,由于都是民警自己办的案子,又都发生在自己或同事身上,在剖析案例过程中,每一位民警都受到了触动和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提升了全局民警的执法办案质量。

今年6月以来,市公安局决定在评选十大问题案卷的基础上,开展“十优十差”案件和劣质案件评比活动。“十优十差”和劣质案件评比十分注重让民警参与评比活动全过程,制定严格的评比标准,采取民警自评、单位互评、专家终评相结合的方式,每半年评比1次。参评范围为刑事案件、劳教案件和局裁行政案件,分别为行政案件各占5起、刑事案件各占4起、劳教案件各占1起。十优案件、十差案件和劣质案件的评比与绩效考核挂钩,并与主侦、主办人资格认证相结合。一年内主侦、主办的案件有2起被评为十差案件的,中止主侦、主办人资格,需参加下一年度考试,重新进行主侦、主办人资格认证;一年内主侦、主办的案件有3起以上被评为十差案件的,取消其主侦、主办人资格,不能参加下年度主侦、主办人资格认证。 

“十优十差”和劣质案件的评比,增强了全局民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的紧迫感和学习执法业务的自觉性,增强了执法整改的力度,促使执法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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