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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粮被查处

我市查获一万余公斤非法收购稻谷


本报讯 (通讯员 金晓梅) 7月26日上午9时,在我市五五公路上,三辆满载稻谷的农用运输车被小越工商所执法人员及公安交巡警和粮食部门工作人员截住。经查为非法收购的早谷,共计11083公斤。

今年5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条例》第九条中明确规定,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同时,规定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在第十一条中还规定,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应当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等。

为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的正常秩序,今年夏粮收购期间,市工商局积极会同粮食、公安等有关部门落实有效措施,深入农村一级市场,凡一经发现无照经营者,一律予以取缔,坚决打击非法收购。

小越镇与余姚市毗邻,受利益驱动,往年粮贩子活动比较猖獗。今年夏粮收购一开始,小越工商所及时与粮食部门取得联系,成立联合巡逻队。26日早上,正当巡逻队巡逻的时候,发现了三辆可疑车辆,随即全力出击,将三名粮贩子一举抓获,并没收了全部非法收购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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