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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纳税“回头看”


本报讯 (记者 郑志勋) 记者从市地税部门获悉,2003年度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将进行一次“回头看”,个别单位由于没有按照税法规定完整履行代收代缴义务,或履行收缴义务后未按规定及时申报纳税的,将在此次“回头看”督查整改中限期纠正。

据悉,我市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对2003年度发放给个人一次性取得的年终奖包括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在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义务时,由于政策掌握不一,造成了相关单位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缴未缴或已收未缴的现象,在全市广大纳税人中造成了负面影响。为贯彻执行个人所得税政策,体现税负公平,市地税部门组织力量于近日起对辖区内的收缴单位进行一次督查整改。整改重点是对各单位去年度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收缴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应缴未缴或已收未缴的相关单位,市地税部门将要求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责令其限期纠正。

据介绍,年终奖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各单位在发放时有职责依法做好个所税代收代缴义务。市地税部门提醒应缴未缴单位,在发放7月份工资时务必做好个所税代收代缴工作,自8月1日起,将按税法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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