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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虞检查文物保护工作

陈维均宣锦坤陈泉标陪同


本报讯 (记者 高放) 4月22日,由省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组来虞检查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市领导陈维均、宣锦坤、陈泉标等陪同并介绍情况。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我市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组织座谈会,实地考察了我市的省级文保单位曹娥庙、春晖中学等地。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紧密结合上虞文物资源的特点和实际,初步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有各类馆藏文物2万余件,省、市两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350余处古窑址星罗棋布,上虞越窑已向省文物局推报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后备名单。

由于文物保护投入大等现实的原因,我市的文保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文物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保护机制急需完善,防火、防盗等“四防”隐患依然存在等。故而我市向执法检查组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文物工作的一些打算: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结合起来,与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结合起来,与研究建立多元筹资机制结合起来,与完善文物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与强化规划控制结合起来。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我市文保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我市的一些打算表示赞同。检查组同时指出,文物保护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更是关乎千秋万代的大事。文物不可再生,文物保护是上对祖先负责,下对后代负责,无论困难多大,都要先把文物保护下来,并制订相关的规划。在此基础上,也可根据文物不同的档次,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开拓思路,科学、合理又高效地推进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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