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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确定上虞为“全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典型区(县)”

我市“典型区(县)”建设工作启动


本报讯 (记者 孙大牛) 3月12日下午,我市召开建设“全国残疾人康复服务典型区(县)”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典型区(县)”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康复是残疾人工作的永恒主题,绝大多数残疾人通过康复治疗和训练,可以恢复或补偿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根据中国残联《关于确定全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典型区(县)的通知》,最近,上虞市被确定为全国康复服务工作典型区(县)。

市残联负责人介绍说,建设全国残疾人康复服务典型区(县),是以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让康复工作走到残疾人身边,走进残疾人家庭,走入残疾人心坎,进入农村、社区和福利企业,从单元康复向多元康复拓展,从医疗康复向社会康复拓展,全方位、多渠道、宽领域地开展对残疾人实施康复服务。

据悉,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典型区(县)要求,我市正在建立组织,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开展活动,精心打造“爱心上虞”康复工程,全面有序推开康复服务工作,力争2004年让60%以上的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2005年,享有康复服务的残疾人达70%;到2010年,所有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率先在全省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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