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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座谈会

与会者表示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


本报讯 (记者 高放)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管理条例》于2004年2月17日正式颁布。2月27日,我市及时组织召开市人大、政协、组、纪、宣等部门和街道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卢一勤参加座谈。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第一部自我监督条例,从1991年十三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到今年正式颁布,历时十三年。座谈会上,与会者纷纷畅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与感受。有的同志说,《条例》酝酿了十三年才出台,可见其分量之沉;有的同志认为,作为第一部党内自我监督条例,《条例》标志着我党政治文明的又一重大突破,标志着反腐工作以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的一个方向性转变;还有的同志提出,《条例》的出台,其意义不仅仅是反腐倡廉,还在于调顺机理,完善加强党的建设,真正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对于《条例》的内容,与会者认为有两大明显的特点,监督的重要对象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途径为制度监督。过去对下监督易,对上监督难,现在从制度上加以确定,关键在于落实。

在座谈会上,与会者纷纷提出,学习好贯彻好《条例》将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要利用各种媒体和方式宣传好《条例》,使全社会包括党员、普通群众都了解《条例》,熟悉《条例》,在此基础上加以监督。与会者还结合本部门、街道实际,提出了学习贯彻实施的想法和打算。

卢一勤在总结与会者发言后指出,抓《条例》的学习宣传,要全面理解提高学习的自觉性;抓《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完善细化增强其可行性;抓《条例》的监督检查,要形成合力增强实效性;抓《条例》的建设配套,要着眼质量注重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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