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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起免征农业税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


本报讯 (记者 郑志勋) 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今年起,市委、市政府决定免征农业税,以此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据了解,此举将减轻我市农民负担1400万元,人均减负26元。

据介绍,我市去年农业税计税土地为45.1万亩,纳税农户涉及15.6万户,实际征收留库1124万元,村级农业税附加230万元。农业税主要依靠乡镇、村两级干部征收。由于农业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着分布面广、纳税农户多、征收难度大和征收成本高的现象,也由于近年来农业的相对效益低下,种田农民要求减免农业税的呼声很高。同时,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税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小,所占比重已不到1%。为此,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的精神,决定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免征农业税,同时出台有关措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镇(街道)、村两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市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称,出台免征农业税这一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符合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保护人民利益”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精神,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我市农民负担的有力举措,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利于行政村撤并,也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

据悉,2003年,不计算农业税在内,我市63.67万农民人口承担农民负担2141万元,人均负担为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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