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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查干部选拔买官卖官

杜绝干部“带病”提职


新华社杭州12月26日电 浙江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反腐倡廉中屡出重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防止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

据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斯鑫良介绍,这些做法包括:在全省施行地方党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将提名权扩大到党委全委会的所有成员,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在提拔干部时,不光考察他的工作情况,同时也考察他的“生活圈”“社交圈”,全面了解拟提拔对象;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推行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制度,扩大了党内民主,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浙江省委对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对“跑官要官”的,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能提拔任用,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受贿“卖官”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行贿“买官”的,也要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

同时,浙江省委也对严防“带病上岗”“带病提职”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在干部考察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且线索具体的,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在没有查清之前,不要急于作出提拔使用的决定;对在重要岗位上的干部,发现有严重问题线索、不宜继续从事现岗位工作的,要先从该岗位上调整下来,视情况作出适当安排,同时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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