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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农业税灾歉减免30亿元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根据各地上报的灾害数据和民政部、水利部提供的有关数据分析测定,今年全国因灾核减农业税任务3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确保减免政策在2005年春节前及时落实到受灾农户。对未免征农业税省份(地区)的受灾农户,要继续按照“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原则,以降低税率后的依率计征税额为基础予以减免。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受灾农民的切身利益。做好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也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今年我国部分地区免征农业税,大部分地区降低农业税税率,农业税任务比往年有明显减少,农民负担也得到进一步减轻,但是对受灾地区仍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农业税灾歉减免政策。

根据拟定的分配方案,在全国减免的30亿元中,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即: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地方财政负担15亿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不同类型地区采取不同的中央财政补助比例,对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中央财政补助比例分别为60%、50%和40%左右。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将2004年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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