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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农民劈死逆子被判刑三年


新华社沈阳4月23日电 因对儿子的种种逆行忍无可忍,用斧头将其劈死的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民白春林,日前被抚顺市夏家堡人民法庭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虽然案发后,数千名群众到检察机关为白春林求情,并痛陈其儿子白秀光的暴行,但法不容情,触犯了法律的白春林最终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年届六旬的白春林有一双儿女,女儿结婚成家后,家里就只剩下儿子白秀光和白春林老两口。可是儿子白秀光由于从小受父母宠爱,学业未成的他逐渐成为一个好吃懒做、打爹骂娘、横行乡里的无赖之徒。多年来,父母在他身上花钱高达十几万元,还为他欠下外债近两万元,但他依然不满足。不仅如此,他还多次到远在外地的姐姐家索要钱财,姐姐在自家生活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已为他花了五六万元钱,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

2003年10月27日,白秀光从其姐姐家回来没多长时间,又提出要去姐姐家要钱花。因白春林不同意,白秀光便与其父厮打起来。打斗中,他拿起一个玻璃瓶子抛打父亲白春林,白春林见儿子对自己下如此狠手,多年郁积在心里的怒气一时迸发出来。他顺手拿起一把劈柴斧,朝白秀光头部砸去,直到白秀光满脸是血倒在地上,他才收手。清醒过来的白春林见儿子已咽了气,便通过自家兄弟打电话报了警。

白春林劈死不孝之子一案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期间,一些村民联名上书为白春林求情。然而,法律无情,白春林私自打死儿子的做法终究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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