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国 际 国 内


广西北流一教师强奸多名幼女被判死刑


新华社南宁1月8日电 广西北流市某小学原教师林观以辅导学生为名,先后强奸4名幼女共14次,日前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26岁的林观是北流市人,中专文化。经法院查明,2001年秋季学期至2003年春季学期放学后,被告人林观以辅导为名,先后14次留下幼女陈某等4女生,对她们进行奸污,使她们身心遭受极大的伤害。这些女生中最大的12岁,最小的9岁。在此期间,林观还以背书、指出作业错误、帮改试卷等为由,先后叫女学生李某某等9人上讲台,以讲台为遮掩,对女学生进行猥亵。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观无视国家法律,强行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了强奸罪,其猥亵不满14岁的儿童,构成了猥亵儿童罪。其犯罪情节恶劣,且奸淫幼女多人,社会影响极坏,没有任何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故对其一审判处死刑。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