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环境建设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软环境也是一种现实的生产力。抓好软环境建设,既促廉政,又促发展。谁的软环境建设得更好,谁就能形成更大的“洼地效应”,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就是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根本途径。通过行政效能建设,创新体制,健全制度,严格监督,努力实现政府角色定位的准确化、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从而营造一个“如鱼得水”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行政效能建设的涵义及作用
(一)行政效能建设的涵义
在剖析行政效能现状、提出对策措施之前,对行政效能及行政效能建设先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1、行政效能的涵义。行政效能也就是政府工作效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中所显示的能力和所获得的管理效率、效果、效益的综合反映。行政效率是指实现管理目标上所获得的数量和质量指标与所消耗的人力、财力、物力、时间之比,是以数量来分析行政效能的手段;行政效果是指实施管理所产生的有效结果或成果,它是行政管理活动高效与低效、有效与无效的直接标志;行政效益是指实施管理所产生的客观价值,是衡量和评价行政效能最本质的因素,是社会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效能测评的结果。我认为,政府也是一家“企业”,我们从纳税人那儿获得收入,生产的是社会公共产品,也必须以最小的行政资源投入,最快的速度,来实现最佳的政府工作目标,获得社会和群众的普遍认可。
2、行政效能建设的涵义。行政效能建设就是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效能建设的体现者,因而是效能建设的主体;企业和群众是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效能建设的主体行为是一种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其实质,就是各级行政机关的自我“革命”、自我建设和自我完善,以此来更好地履行服务管理职责,提高行政效能。
(二)行政效能建设的作用
1、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有利于依法行政,创设市场经济法制环境。建设效能型政府,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政府行为法定化。行政效能建设犹如勒紧野马的缰绳,可以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的决定、命令,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保障政令畅通;可以及时纠正各种不当行政行为,依法惩治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消极腐败现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对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创造市场经济的法制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有利于高效行政,降低经济发展的商务成本。通过行政效能建设,可以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规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各类办事环节和相关收费,构建一个反应敏捷、效率一流的政府服务体系,凸显一个城市低廉的商务成本优势,从而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有利于廉洁从政,提供公平竞争的发展平台。通过效能建设,可以及时地发现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管理办法,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减少不廉行为的发生。通过效能建设,可以推进政务公开,使行政权力的运行更加透明,从而清除经济发展环境的污染源,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平台。
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1、办事环节多,效率不够高。具体有几种现象:一是审批事项多。二是审批环节多。三是审批前置多。
2、收费项目多,效果不够好。一是收费名目多。二是重复收费多。三是独家垄断收费。四是只收费、不服务。
3、随意处置多,效益不够佳。一是收费随意性比较大。二是检查随意性比较大。
(二)主要原因分析
造成行政效能不高、发展软环境不佳的原因有主、客观两个方面。
1、服务理念普遍性缺失。服务观念显失,不能换位思考,这是行政机关效能不高的首要原因。有些部门的领导及部分工作人员对自身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社会责任感淡漠,服务意识淡化,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过分强调部门利益和个人收入。有的还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私有财产”,随意处置。
2、权力设置科学性缺少。一是没有充分放权。二是没有科学分权。三是没有有效制权。
3、运作存在体制性缺陷。一是在“人”的管理上,“庙”多“菩萨”也多。二是在“财”的管理上,收得多,才能用得多。
4、利益调整政策性缺位。一是在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调整方面缺少政策。二是在部门之间的利益分配方面缺少政策。
5、监督追究实效性缺乏。目前监督的机构多,队伍庞大,但监督的合力没有形成,且重事后监督轻事前监督,监督的实效没有真正体现,因此对行政权力的运用缺乏有效制约。另外,多数部门责任追究的意识淡薄,责任追究的办法缺少。
三、行政效能建设的对策措施
从理念层面来说,必须强化以下几种观念:
一要抓住一个核心,即变“官本位”为“民本位”,做到执政为民,掌权为民。
二要围绕一个轴心,即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做到简政放权,减少干预。
三要突出一个中心,即变“管制型”为“服务型”,做到转变作风,优化服务。
四要紧扣一个重心,即变“允许型”为“禁止型”,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就操作层面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坚持改革拉动,创设体制机制性条件
一要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世贸组织规则相接轨的行政审批体制,深化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
二要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疏通干部进出渠道。进一步落实公务员管理制度。严格干部管理任用制度,减少委任制,扩大选任制,完善票决制。
三要逐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收支分离”。
2、坚持制度推动,实现科学规范性运作
一要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实现科学化。决策的绩效是最大的绩效,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要完善决策规则,实行决策前的论证制,决策中的票决制,决策后的责任制。凡是政府的决策都要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以避免决策的随意和不科学。
二要完善机关办事制度,实现公开化。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务透明度,保证一切行政行为都在阳光下操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探索推行网上申报、网上注册登记、网上审批、网上招投标等办公方式,以科学合理的办事流程,现代化的工具、手段限制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决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手段限制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决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行政机关要科学配置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合理划分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的事权,做到职责明确,关系理顺,制约有效,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整体效益。
3、坚持人文促动,激发内生性动力和压力
一要加强教育引导,畅通信息渠道,体现预警性。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强化广大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效能意识;继续深化行风评议工作,办好“行风直播室”,多渠道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花大力气建好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立健全各部门的投诉机制。
二要形成监督合力,加大追究力度,体现惩戒性。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以及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等各种监督的作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点对象,实施纪律检查和效能监察,哪里不落实就跟踪到哪里,哪里难推动就督查到哪里,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要严格执行《损害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各部门也要加强对“神经末梢”的监督管理,认真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解决“肠梗阻”现象。
三要提高福利待遇,完善绩效考核,体现激励性。建议明确牵头部门,抓紧调研测算,尽快实现工资外收入分配统一,提高公务员福利待遇,增加公务员廉洁从政的收入预期和不廉腐败行为的成本预期,使他们更加珍惜自己的岗位,不愿以身试法。同时,加强绩效考核,从而逐步建立起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保护干部依法、高效、廉洁的利益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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