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4日上午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黄兴国同志强调指出:各级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谁不带头就不能当头,谁不负责就不能做责任人,真正把这项带有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落实好。笔者闻之,以为入情入理,不禁为之拊掌叫绝。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关键在于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而关键的关键则在于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它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抓到位。
制度是人制定的,自须靠人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真正贯彻落实,有赖于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带头作样。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党政“一把手”头带得好,那个地方的责任制就落实得好,党风廉政建设也就搞得好。相反,哪个地方党政“一把手”带不了头,那个地方的责任制就会形同虚设,党风廉政建设也会一团糟,这决非危言耸听。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过程中,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能否带头,能否喊响“向我看齐”的口号,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关系着党政“一把手”能否引导和牵动班子其他成员并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共同自觉践诺的问题。因此,自马虎不得,含糊不得。如果党政“一把手”言行不一,搞阳奉阴违,那么势必出现上行下效的可怕局面。对这样的党政“一把手”而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岂不成了一种摆设、一纸空文?久而久之,不是会玷污党的形象,阻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老百姓能不骂娘?就此而论,黄兴国同志提出的“谁不带头就不能当头,谁不负责就不能做责任人”的要求,是颇耐人寻味的。
作为党政“一把手”,必须增强责任意识,真正把自己放进去,把工作抓起来,尽职尽责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带头”,意味着的是要慎独自律,强化自身内在的道德力量,形成高度的道德自觉。凡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究其实,也是一个领导干部不断锤炼党性、提升人格的过程,也是接受考验、接受自我教育的过程。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更须带头做到任劳任怨、乐于奉献、敢于牺牲,不为闲言所左右,不被困难所吓倒,不因委屈而退缩,做到敢于碰硬,下决心、动真格,坚决克服执纪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
新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与中外记者的见面会上,他评价自己“是一个有信念、有主见、敢负责的人”,我们自须向温家宝同志学习,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更须做到“有信念、有主见、敢负责”。既为党政“一把手”,就得有“一把手”的魄力,有“一把手”的风度,这是无法推卸的责任,这是必须鼓起的勇气。否则,不想带头、带不了头,便是失责,便是得罪广大人民群众,得罪党和人民的事业。
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真正“有信念、有主见、敢负责”的党政“一把手”,一定会在没有硝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场上,高喊一声“跟我上”,并以其靠前指挥、冲锋在先的雄姿,引领各级领导干部去攻克一个又一个堡垒。是啊,党政“一把手”率先垂范的言行举止,必然能够定格成一种人格魅力,去影响班子、感召下级;必然能够升华为一种精神境界,去整饬队伍、带好队伍。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呢?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带了好头,尽了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定能够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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