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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吵闹还咬人 一个醉汉被拘留

      

本报讯 (通讯员 沪生 先羽) 12月10日,丁宅乡丁宅村村民丁某酒醉后无理取闹,又咬伤乡干部的大拇指,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被下管派出所处以拘留5天的处罚。

12月1日晚上,丁某在家中吃了0.4公斤烧酒后,背上别人用于筛沙的三角架子,从居住的西庄村骑着自行车来到村干部家中,用竹竿敲开了村干部的家门,称自己要反映挖沙问题。当时,村干部正和一名乡干部及另一人在家中,村干部便提出到村办公室去谈。到了村办公室后,丁某乘着酒兴一再耍无赖,此时,乡干部再三好言相劝,要求丁某今天先回家,明天再来商量解决。可丁某非但不听劝解,还冷不防一下子扑向乡干部,抓住他的头发,狠狠地一口咬住他的大拇指。

经鉴定,乡干部已构成轻微伤。为严肃处理丁某酒后无理取闹并咬伤他人大拇指的事件,下管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决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丁某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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