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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骚扰法不容 知错即改纠纷解

      

本报讯 (通讯员 郑友钦) 近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因电话骚扰引发的侵权纠纷案。

年过七旬的盛某几年前在章镇镇开设一家修车行,与华某父母相识多年。华某,系梁湖镇某村村民。2002年5月,华某父母离异。之后,华某之母到盛某修车行干活,他便怀疑其父母离婚是盛某从中作祟。平时不学法亦不懂法的华某遂产生报复之念,从去年11月起,他每天往盛某修车行拨打电话,有时一天数次。华某的电话骚扰影响了盛某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秩序。

今年6月,盛某一纸诉状将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华某停止电话骚扰、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华某接到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之后,即停止拨打骚扰电话。前不久,章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法官们严肃耐心的法制教育,华某当庭向盛某承认自己拨打骚扰电话是违法行为,向盛某赔礼道歉,并保证今后决不做违法之事。鉴于华某态度诚恳,知错即改,盛某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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