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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具体举措

      

本报讯 (记者 高放 通讯员 陈亚君) 日前,市人民法院向部分案件当事人发出了执法执纪情况征询表,以加强外部监督,发现和解决法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悉,征求对象是该院2003年度办结的各类案件中随机确定的共160件案件的341位当事人。征询表中主要调查承办法官在立案、审理、执行中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审判作风、廉政建设,以及法官是否存在违反《法官法》,违反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十三个不得有”、“八个不准”和省高院规定的“六条禁令”的行为。

据介绍,这次征询表的发放,也是市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最高法院提出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具体措施后,市人民法院及时组织进行学习,提出要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11个方面下功夫,建立完善10项制度,落实23项具体措施的前提下,结合本院实际,深化相应的具体措施。在第三季度末,该院对全院超审限案件进行清理,用一个多月时间,将16件超审限案件和未执行案件全部清理完毕。10月底,该院在杭州湾新区建立星期五巡回法庭,为当地企业和群众提供诉前、诉中和诉后法律服务。

该院还实行了诉讼风险告知制,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同时送发一份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包括诉讼请求不当、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等10种风险,使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执行中的风险具有预见性,以便于慎重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同时,也是对诉讼程序中立案环节的完善,避免当事人对法院案件审理、执行等结果产生不理解,从而减少当事人的信访、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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