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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狗患”为何这么难?

本报记者 贺陶 通讯员 陈波

      

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养狗已日渐成为一种现代生活的时尚,但随之也产生了扰民及安全、卫生管理等问题。为此,我市将治理“黑狗”作为建设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市市区现在到底有多少家犬,恐怕谁也说不清,但数量绝对是惊人的。不论是在繁华的大街闹市,还是在僻静的小巷深处,随处都可见到狗的影子,可闻狗的吠声。在车水马龙的闹市中,这些狗有的招摇过市,有的悠然自得,还有一些是和主人结伴外出的,当然也有一些是被主人抛弃的野狗;在城乡结合部,狗的数量就更多了。“狗吠满楼道、粪便一小区、无证乱放养、不过防疫关”一直被称为城市宠物污染的“四大主题”,“养狗为患”事件也多有发生。“狗患”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进程。

为此,今年7月4日,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同时《上虞市限制养犬暂行规定》也于7月31日正式实施,对现有的家犬提出了明确规定:在7月31日前按规定进行免疫、登记、领证、挂牌,逾期未办或未予批准的违章犬一律强行捕杀。但新条例却没有对人们关心的狗等宠物所产生的垃圾等污染的处理责任做出规定。不少人认为,城市养狗失控,狗叫扰民,狗粪污染,不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也有损城市形象,急需进一步完善管理。

9月3日起,市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对城区犬类进行了第一次专项整治,至今这样的大规模专项整治已进行了三次,共捕杀禁养的烈性家犬24只,暂扣无证小型观赏犬15只,同时,大队犬类管理办公室还接到个人养犬申请报告120多份,该管理办公室对符合领养条件的70只小型观赏犬办理了准养手续。

经过整治,我市城区“狗患”的情况虽有所好转,但仍不容乐观。在捕杀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如不少养犬户存在侥幸心理,不办理准养手续;在捕杀过程中部分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有的甚至阻碍捕杀行动等等。据市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有不少犬主为形势所迫,将狗转移到了乡下,更多的人则是将狗深藏不露,夜深人静时才出来溜。收缴狗的过程中,有些犬主态度恶劣,甚至纵狗伤人。按规定,狗被收缴后,三日内犬主可来办理准养手续,过期不办,狗就会被送到动检站处理。从现在的情况看,大部分犬主根本就不再露面,还有的可能与狗的感情比较深,过来跟狗告了个别,可还是舍不得掏钱办证。而办证的犬主大多是因一些犬类比较名贵,才无奈办证。

目前这种尴尬局面的出现,主要原因是法律法规滞后。目前,我市和其他地方一样只能依仗一些地方性法规,而这些法规只规定了罚款的权力,导致执法难度大。一旦犬主摆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势,执法人员也无可奈何,难以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

要根除狗污染和狗危害,养狗者文明饲养意识的提高迫在眉睫。事实证明,明确管理部门,实行规范管理、严格管理、长期管理是管狗的有效途径。此外还要提高养狗者规范饲养和非养狗者齐抓共管的意识。从根本上讲,不管狗如何善解人意,也不管狗是否随地大小便,是否吵了邻居的美梦,这些,其实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因此要根除狗污染和狗危害,最根本的问题是管好养狗者、贩狗者,亦即规范他们的行为,倡导文明规范养狗,这才是最根本的解决途径。同时,也有必要通过一些法律的规范来约束养狗人的行为,严惩纵狗为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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