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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牛受惊被人捡 法庭说理还原主

      

本报讯 (通讯员 赵椿彪 郑风) 近日,上虞法院崧厦法庭审理一起标的物为一头耕牛的不当得利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耕牛归还原主。

今年3月,我市崧厦镇三棚桥村赵某饲养的一头耕牛,在海涂为他人耕地。3月26日傍晚,赵某在收工赶牛回来的路上,不慎被一辆桑塔纳轿车刮擦倒地受伤,牛也随之受惊,因忙于求治伤者无暇顾及耕牛,牛在挣脱缰绳后逃跑不知去向。第二天赵某家人经多方打听,才得知耕牛已被来本地海涂收购榨菜的余姚市临山镇梅园村的倪某牵走。赵某家人即找到倪某,与之交涉要求归还耕牛,但双方协商未成,后倪某将耕牛转移到余姚市的老家,赵某向当地派出所求助,双方还是协商未成。7月23日,赵某在无奈之下,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倪某告上法庭,要求倪某归还其耕牛一头。崧厦法院受理此案后,对倪某以案说法,分析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倪某归还赵某的一头耕牛,赵某支付倪某耕牛寄养的饲养费2000元。同时,又派法官去余姚,于8月20日清晨,在当地村干部的协助下,将耕牛顺利赶回上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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