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总编信箱

 

社 会 广 角


偷来旧钢筋 卖给原主人

      

本报讯 (通讯员 星辉) 8月15日早上,曹娥街道的施某在废品站附近市场吃早饭时,发现了5天前将他堆放在别人处的旧钢筋偷来卖给他的陈某,便将陈某扭送公安机关。

10日下午,施某在曹娥街道蒿坝开的废品收购站来了一个骑着破三轮车的半哑的人,那人比划着说有旧钢筋卖给他。施某比划着手势和那人谈好价格,以每斤5毛钱的价格将600余斤旧钢筋收了进来,半哑人骑着三轮车走了。付完钱,施某总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想来想去,这钢筋有点眼熟,像是自己堆放在王某处的旧钢筋。过去一看,果然不出所料,堆在王某处的600余斤钢筋已不见了踪影。施某感到真是倒霉透了。

于是,施某在平时转悠时留了个心眼。因为根据他的判断,这个小偷有可能住在附近的地方。功夫不负有心人,15日在废品站附近的市场吃早饭时,终于发现了小偷。

经审查,这个半哑人姓陈,25岁,是松阳来上虞打工的。手头缺钱的陈某利用打工的空余时间,干一些“无本生意”。陈某瞄上堆在一无围墙的院落里的旧钢筋,于是就趁无人之际,将这堆钢筋运了出去,卖给了施某。想不到一出手就“倒了霉”,将偷来的东西卖给了失主,还在5天后被失主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件》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等待陈某的将是十五天以下的治安拘留,单处或并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