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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家庭教育与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也是社会关注度最高的焦点之一。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犯罪年龄相对提前、恶性案件增多的趋势。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较多,其中家庭教育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相当密切,由于家庭、父母的原因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不鲜见。 

市人民法院刑庭一季度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1人。其中有5件8人与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疏于管教有密切关系。

据分析,由于家庭教育不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有几方面因素:父母离异、早亡而导致家庭残缺不全,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这些家庭的子女在精神上饱尝丧失父母之爱、家庭之乐的痛苦,物质上缺乏必要的保障,使不成熟的心理产生偏差,遇到不良因素的引诱,从而走上犯罪道路。父母均外出打工或忙于生计,疏于对子女的管教,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空巢”家庭的子女由于缺少父母必要的管教,生活一般较自由散漫,他们有充分的作案时间和窝赃的场所,从而一步一步滑向深渊。而有些家庭的父母虽然均在家,但整日忙于做生意或加班,自己的身心也较疲惫,无暇顾及子女,当子女有不良行为发生时,他们也不加重视,没有采取得力的管教措施,最后使这些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且自我约束不严的未成年人偏离正轨,走上歪道。

特别是父母自己违法犯罪或行为不检点,更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位启蒙老师,他们的言行举止对子女影响特别大,父母首先应从自身做起,提高家庭生活和家庭教育的质量,给子女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在市人民法院审结的2件案件中,其中一件未成年人石某伙同他人抢劫、寻衅滋事、盗窃犯罪的案件,其父亲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另一件未成年人黄某伙同他人抢劫犯罪的案件,在黄某童年时其父亲离家与一女人同居,一直未回家。从小缺少良好家庭教育的她也早早弃学,在16岁时与从网上交往相识的30岁的徐某同居,而徐某曾有犯罪前科,后在徐某劝说下一同抢劫出租车,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透过这些案件,我们可以看到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子女所产生的影响,对于父母来讲教训十分深刻。

父母过分溺爱子女,对子女的放任行为不加约束,使他们从小养成自私、骄横的不良习惯,从而埋下违法犯罪的隐患。反之,家庭暴力等高压政策,使子女对家庭、父母产生恐惧感,不愿与父母交流,产生孤僻性格、逆反心理。如果一旦被人利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从以上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育的关系来分析,家庭教育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首先要从父母做起,父母应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好子女的表率,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使子女能够健康成长;要加强与子女的交流,发扬家庭民主,反对家庭暴力;要时时掌握子女思想动态,做好疏导工作,并经常与学校、老师联系、沟通,使学校教育与家庭管教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旦发现子女有不良习惯、违法行为,应引起重视,正确引导子女改掉不良习惯,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

目前暑假将至,学生从繁重的课业中解脱出来回到家中,学生有了充裕的时间调整休息。然而,有关人士指出,暑期学生犯罪率有所升高,作为家长尤其要关心孩子,了解他们的心态,掌握他们的动向。而作为孩子自己,要做到北京海淀区法院有“法官妈妈”之称的尚秀云提出的十忌:一忌吸烟酗酒;二忌与品行不良的人交朋友;三忌夜不归宿;四忌携带管制刀具;五忌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六忌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七忌偷窃或故意毁坏财物;八忌参与赌博;九忌观看淫秽音像制品或读物;十忌进入法律法规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营业性歌厅或经营性网吧等。

(高放 王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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