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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药店买药,能放心吗?

通讯员 徐楚贤 记者 万均

      

近日,同一单位的两位女士出于保健需要,分别在城区两家药品零售店购买了相同规格和数量的10瓶维生素C。谁料,一谈起价格,不由得吃了一惊:每一瓶价格差超过2元!两人不禁心生端倪:去药店买药,能买得放心吗?

其实,也难怪这两位女士。几十年来,我们早已习惯于到医院去看病配药,到了医院,先挂上号,再请医生望闻问切;医生摸清病因,对症下药开出一处方;然后你只要到药房配药,一手付清款,一手拿回药,回家后遵照医嘱服用便了事。多年沿袭成惯例,便很少有人去关心其他问题了。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国家开始进行药品价格的改革。1996年,国家计委发出1590号文件《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药价改革由此拉开序幕。2001年,药监机构分设工作延伸到县市级,市药监局挂牌运行,初创伊始便积极扶持药品零售企业发展,同时在药品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从而催生出我市众多的药品零售企业。2001年底,我市药品零售企业仅有42家,平均每1.72万人拥有一家,去年,全市新发展药品零售企业11家,在平抑药价、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街头巷尾一家家零售药店的设立,市民们自购药品也渐成寻常之事。

应该说,我市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水平、药品质量、队伍素质等整体上是令人放心的。去年,绍兴市药监局在全绍兴市开展以“质量、管理、服务三放心”为主题的“放心药店”评选活动,分人员与培训、设施设备与储存、规章制度、进货与验收、销售与服务、综合评议等六大块内容考核。我市42家经营一年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获得参评资格,通过自下而上的严格评选,上虞大药房、东关药店、丰惠人民路药店、一百药店等四家售零企业脱颖而出,荣膺绍兴市药监局授牌的“放心药店”荣誉称号,展示了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的内质和形象。此外,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先走一步,于去年7月通过国家级GSP认证现场检查;经过多年积累和努力,全市有29家零售药店基本达到药品分类管理合格药店验收标准,等等,这都已成为了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发展中的新亮点。

那么,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又有哪些令人不放心的因素?据市药监局日前调查表明,截至去年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总家数已达53家,在册从药人员286人,其中执业药师1人,从业药师5人,主管药师(含主管中药师)3人,药师(含中药师)88人,药士(含中药士)83人,其他人员106人。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历史积淀下来的原因,药品零售企业在大举扩军拓阵过程中,一些隐患也日渐显露出来: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证照与实际不符现象较普遍。调查表明,全市有20余家零售药店在职在岗人员不符合设置规定,在册药学技术人员存在兼职现象;部分从药人员尚未取得上岗证资格,安全隐患较大。二是制度不完整,缺乏执行记录或未及时执行。经检查,全市只有15家零售企业制度执行情况较规范,其余药店或缺乏制度,或有了制度无执行记录,存在资料台账不完整的现象。三是设施设备未达标。有的企业仓储设置不符合标准,且无温度调控设施。四是药品养护和储存隐患大。存在养护周期不符、记录不全、药品随意陈列、药品拆零不规范等现象,个别药店甚至未做养护记录。五是中药配方不规范。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欠缺,配方、复核人员无签名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此外,未标注有效期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等现象依然存在,个别药店向无药品批发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也偶有发生。

业内人士认为,做好药品零售企业的发展和规范文章,迫在眉睫,意义深远。针对我市药店现状,当前,要注重做好扶、管、督三字文章。一是扶持企业尽快增量。主管部门要进一步降低办事“门槛”,提供全程服务,只要符合《绍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暂行规定》的,应予以立项,使零售企业尽快增量,从而适应市民医疗和保健的需要。同时要指导并帮助企业做好专业人才引进、从药人员培训等工作。广大药品零售企业要立足实情,注重自我提高和完善,做大做强企业规模,不断提高从药人员整体素质,有效适应发展和竞争需要。社会各界也要关注并支持药品零售企业的发展,合力创设药品零售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创业环境。二是管理企业规范运作。以国家有关药品法律法规为依据,完善药学技术人员户籍化管理制度、药学技术人员变动登记备案制度;建立零售药店积分制考核制度,实施优胜劣汰;全面推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等等,促成广大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三是督促企业全面发展。加大监管力度,依照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缺乏应有的药学技术人员,或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药品经营企业,处以限时整改,未能达标的,依法取消其处方药经营权;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不良记录管理,相应实施书面警告、停业整顿乃至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一些进货渠道不规范、向农村基层违规批发药品等恶劣行为,切实处理好整顿、规范、发展三者关系,真正让广大市民买得放心。

令人欣喜的是,今年以来,我市“放心药工程”已全面启动,扎实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的发展迈入一个新时期。一季度,全市新立项审批的药品零售企业已达15家;省外一家颇具知名度的制药企业落实来虞落户意向并正在抓紧洽谈;市药监局相应制订出台系列管理新举措:加强药学技术人员户籍化管理,建立药师值班按月上报和药师请假备案制度,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不良记录管理等,还组织开展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零售药店规范经营,同时加强了对市场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与公安部门联手开展打假专项斗争,切实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广大零售企业立足发展,GSP认证、连锁经营等经营新招呼之欲出。我们可以相信,通过上下努力,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必将进一步强筋壮骨,更好地成为市民合理用药的“参谋”,并真正保障市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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