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眼中,江砂不过是一种普通的建筑材料。可在我市,一个砂场采矿权的拍卖成交价动辄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4月9日,我市青丰砂涂建筑用砂采矿权公开拍卖拍出“天价”:成交额达到1.3亿元,高出起拍价7000万元,创下目前我省建筑用砂采矿权拍卖价格的最高纪录。
这个黄砂资源储备量为400余万立方米、采矿权出让年限6年的矿区为何能拍出如此“天价”?业内人士分析,一是黄砂市场看好,天然砂是不可再生资源,今后,砂产量只能越来越少,而现代工程建设对砂的需求量逐年增加,质量要求日益提高;二是该矿区黄砂资源储藏量大,只要经营管理得当,竞买人就能得到回报。
我市地处海滨,流经我市境内的曹娥江全长69公里,流域面积649平方公里,平均年入境水量约27.95亿立方米。丰富的水资源,给江道带来了大量的江砂,曾为我市的土地开发、城乡建设、堤围整治工程提供了良好的砂源。
但经过多年的采挖,江床普遍下切加深,江砂蕴藏量日益减少,而市场对江砂的需求却有增无减。近年来,我市砂的市价直线上升,以百官城区为例,目前砂价每吨的市场价已至60多元,去年10月份以来市场价直冲每吨76元,而五六年以前,砂的市场价每吨仅30多元。
过去,我市的江砂采矿都是无序、无偿的,市矿办一年最多收入只有二三十万元。由于多头管理,江砂开采和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偷采滥挖、争夺霸占江砂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一些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既浪费了资源又破坏了环境。2002年1月以来,我市地矿并入土管成立了国土资源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整顿治理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出台了黄砂资源开采管理办法。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从资源规划源头上加强了对矿业权设置的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市的矿业权出让制度,为培育和规范全市矿业权市场,优化全市矿产资源配置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全面整顿江砂开采及运销秩序,对违法砂场一概取缔,有证砂场到期注销,江砂采矿权全部实行招标拍卖。
实践证明,江道采砂实行招标管理,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利江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有利于江道管理机关的管理。通过竞标,相应的江段都有相对责任人,管理面缩小了,在中标者的配合下,避免了“游击战术”带来的管理空档,能及时有效地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二、明确中标者的责、权、利,约束其日常采砂行为。中标者在中标后必须交纳河道保护抵押金,不得越界开采,不得采垮河堤,若违规,不但抵押金被扣,而且还要被河道管理机关依法查处。中标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必须配合打击非法采砂,无形中就约束了采砂者的日常行为。三、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开采和可持续利用。中标者在中标后为了稳定砂产量,保证河堤安全,就不会超量开采。因此,今后的河道管理就会出现良性循环的大好局面为河道采砂管理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了条件。四、有利于遏制现在江砂市场“竞相杀价”的恶性循环现象。由于江砂产量限制,市场需求又略大于供,这样江砂价格稳定,充分体现出资源价值,使江砂市场形成良性发展。五、有利于缓解采砂者与沿江干群的矛盾。由于有种种约束来对采砂行为进行限制乱挖滥采将得到有效遏制,缓和了尖锐的矛盾。同时,由于每段河道都有其责任人,有利于沿江干群的监督。
4月9日,在我市举行的章镇镇青丰砂涂采矿权拍卖会上,成功竞得该处砂场采矿权的严建文对记者说:“我们之所以要参加竞买,一是建筑市场需求量大,且江砂资源是有限的;二是今后上虞不会再有无偿取得采矿权这样的事了,大家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没有了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这次拍卖是公平和公正的,我们非常赞成采矿权公开拍卖。”采矿权管理方式的改革,使我市江砂市场供求关系发生转变,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又让越来越多的投资人增强了参与竞买的信心。
据悉,利益调整和重新合理分配后,各有关部门以及乡镇、村看到了江砂采矿权管理方式改革给各自的利益带来了可靠的保障,对江砂采矿权拍卖给予了大力支持,从而使江砂开采运销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
我市对江砂采矿权拍卖的成功探索,为我省矿业权市场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通过拍卖,增强了采矿权所有人珍惜和保护矿产资源的意识。市国土资源局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这次拍卖成功的意义不仅仅是江砂采矿权实现多少价值,重要的是通过这样的拍卖,转变了人们对矿产资源的价值观念,拍卖成功实际上体现了一种市场需求,反映了民意,为我们今后对矿产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实现矿业权市场价值最大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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