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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小偷小摸”的背后

实习记者 沈宏

      

超市能为顾客营造一个相对宽松、自由、舒适的购物环境,而且商品价格也相对低些因而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的几家大型商店都开起了超市。2001年5月,宁波“三江”购物俱乐部也进军虞城,开起了我市第一家大型超市购物中心。

近日,记者走访了我市的几家超市,在超市负责人那里听到最多的是超市里顾客“小偷小摸”的情况时有发生,着实让经营者很是头疼。在各大超市调查发现,最容易失窃的是口香糖、洗发水、内衣、胶卷、巧克力等价格较高而又携带方便的商品。据统计,这类商品的丢失额约占商场损失的50%-70%,一般偷窃群体以学生、农村妇女和外来打工者为主。以“三江”购物俱乐部为例,今年第一季度失窃损失就占了营业额的0.3%。“三江”购物俱乐部的杭经理说,超市商品的利润本来就薄,那些贪小便宜的人又让超市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为了防窃,他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其实这样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

据了解,超市一般都在贵重商品上安装报警器;卖场的各个角落都隐蔽着多个监控器;在大型超市还有专职防窃便衣巡视……而这种做法可谓是“劳命伤财”,商家在防窃上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要防的只是很小一部分缺乏良好购物素质的消费者,而损失的却是超市购物的实质意义。想象一下当你在超市购物时,头上有监视器看着,身边有保安跟着,超市哪里还能带给消费者宽松、自由、舒适的感觉呢?

在与众多偷盗者较量中,超市总是显得力不从心。“防盗手段不先进、处罚力度不够大是超市防盗难的主要原因。”业内人士对这一“顽疾”做出“诊断”。

超市保安的主要职责在“防”,在处理超市失窃案件的时候并没有执法权,一般抓到偷窃者主要还是以教育为主。有关人士指出,超市的保安在处理这类事件的时候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超市无权对窃贼进行处罚,只能移交执法部门,按相关法律条例处理。各大超市负责人都希望能加强与执法机关的联系,对超市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的反偷窃技术训练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同时希望执法机关能经常派遣便衣或者身着制服的公安干警去协助商家做好保安工作,以此降低超市失窃案件的发生率。

有专家还指出:“安全”的商品陈列有助于减少商品的丢失。如在开放式的卖场中,最容易失窃的商品,应陈列在售货员视线最常光顾的地方,即使售货员很忙的时候,也能兼顾照看。另外,最容易失窃的商品也不应该放置在靠近出口处,因为人员流动大,售货员不易发现或区分偷窃者。此外,还可采取集中的方式,在大卖场当中把一些易丢失的高档商品集中到一个相对较小的区域,形成类似“精品间”的购物空间,有利于商品的防窃。

在采访中,各超市负责人都表示巡视卖场主要是防止商品失窃,主观上实在不愿意让顾客感到不自在。商家真的希望消费者在享受超市带来的宽松、自由、舒适的购物环境的同时能提高文明购物意识共同维护消费者和商家双方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经营和消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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