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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牟黑利 一朝被捕受严惩

      

本报讯 (通讯员 陈世泽) 四川毒贩易兴斌作案心虚,见到民警查房,就慌不择路,跳楼逃跑,很快被警方捉拿归案。最近经市人民法院审理,易兴斌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现年31岁的易兴斌是四川省大竹县石桥铺镇人。他千里迢迢来到上虞,干起了贩卖毒品的罪恶勾当。去年三四月间,他先后三次将1克左右海洛因贩卖给一姓骆的女子,与此同时,他又三次将0.3克海洛因贩卖给百官美容院一女老板。

庭审时,易兴斌对贩卖给两女子的海洛因数量无异议,但对非法持有毒品的指控,易兴斌以海洛因不是从他身上当场搜出为由,进行百般抵赖。原来去年4月,易兴斌跳楼逃跑后,警方从百官街道平阳山7幢其租房内,缴获海洛因20.85克和小灵通手机1只。于是警方先从调查小灵通着手。据手机商店的李某证实,购买这部小灵通的正是四川人易兴斌,而易兴斌在公安机关查房跳楼逃跑这一情节,刚好被后幢的居民龚某看到。另有五名证人证实,易兴斌在逃跑时仓促,未来得及将海洛因毒品和小灵通带走,因而被警方缴获。

市人民法院认为,易兴斌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且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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